鹤壁市鼎鑫劳务有限公司派遣至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2022-02-14 来自: 鹤壁市鼎鑫劳务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44
一、用工岗位及人数
辅助岗位2名。
二、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鹤壁市鼎鑫劳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素质好,拥护党 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身体健康。
(二)辅助岗位具体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15日至2004年2月15日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 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组织、参加、支持非法组织的;
5.本人或近亲属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6.具有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5 日- 18日进行;
2.需要提交或登记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寸免冠照片、联系方式等。
报名地点:淇滨区人力资源产业园二楼鼎鑫劳务公司
报名电话:18803927666 0392-3302999
(二)考试
1.笔试
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统一命题、集中考试。
2.面试
辅助岗位按照笔试成绩×70%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照聘用人数与面试人员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满分100分,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3.考试总成绩
辅助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三)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聘用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发现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与鹤壁市鼎鑫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派遣至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工作,由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统一调配、培训、考评,不服从岗位分配和培训、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聘用后,试用期2个月,并须在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工作2年以上。
(五)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由鹤壁市鼎鑫劳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五、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电子图片的彩印版,“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均为“绿码”的考生方可报名。报名后应持续关注“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健康码”“防疫行程卡”如转为“红码”或“黄码”的应聘人员应立即向招聘单位报告。
2.应聘人员报名后,应及时了解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新增病例动态变化,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3.应聘人员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在进入考场前,需现场验证“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如有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5.应聘人员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简章,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待遇
工资、保险及各项待遇按照鹤壁市同类劳务派遣统一标准执行。
七、其他注意事项
本招聘简章的解释权归鹤壁市鼎鑫劳务有限公司。
鹤壁市鼎鑫劳务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4日